学科建设委员会

交叉学科委员会

交叉学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

主  任:朴世龙

委  员:(以姓氏笔画为序)

王  初  王  军  王嘉东  邓旭亮  朱松纯

汤  超  杨立华  来鲁华  肖云峰  初晓波

张  藜  张志学  陈  鹏  陈雪梅  唐士其

黄季  黄晓军  鄂维南  程和平  谢  冰

 

 

北京大学交叉学科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

(2024年4月10日学科建设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)

北京大学交叉学科委员会是北京大学学科建设委员会(以下简称学科建设委员会)下设的专门委员会。为确保交叉学科委员会有序、有效运行,依据《北京大学学科建设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》等文件,特制定本议事规则。

第一章  总  则

第一条 交叉学科委员会是在学科建设委员会指导下,协助统筹推进交叉学科建设和学科交叉研究,完善支持交叉学科发展体制机制,落实好教育部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任务的议事咨询机构。

第二章  组织结构

第二条 交叉学科委员由学科建设委员会提名并讨论通过,设主任一名,由分管学科建设的校领导担任;委员若干名,由交叉学科建设领域学者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。委员的变动、更替须经学校审批。

第三条 学科建设办公室协助交叉学科委员会开展具体工作。

第三章  职责任务

第四条 交叉学科委员会的职责包括: 

1.主动谋划布局学校交叉学科重点研究方向;

2.研究、论证学校交叉学科建设与发展重点领域、重大项目以及相关的学科调整、机构调整;

3.对学校交叉学科建设相关资源统筹协调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;

4.指导开展交叉机构和交叉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工作;

5.研究、处理学科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第四章  议事规则

第五条 交叉学科委员会的议事规则:

1.交叉学科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全体会议应达到2/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有效。特殊情况下,也可采取视频会议或通讯评议的方式召开会议;

2.一般交叉学科委员会建设事项,可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做出决定;对于重大议案,应由全体会议充分讨论后投票表决,依据简单多数原则形成统一意见;

3.如议题涉及参加会议的委员本人,该委员应予回避,没有投票权;

4.交叉学科委员会委员应自觉维护委员会的权威和声誉,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未经授权,不得泄露会议内容。

第五章  附  则

第六条 本规则于2024年4月10日学科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,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。

第七条 本规则由交叉学科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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